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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合同时,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再签订补充协议。但是,如果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则在合同解除后即终止,那么《民法典》中解除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否仍然无效?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民法典中解除原合同补充协议还有效吗

  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补充协议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案情简介

  一、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冠公司”)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泳臣公司”)签订《基地定向开发建设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桂冠公司委托泳臣公司在广西南宁市琅东凤岭段为其建设办公综合楼和商品住宅小区,如果泳臣公司未按时完成工作、交付工程、擅自抵押土地,应向桂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二、泳臣公司至合同约定交付日无法实际交付工程,且该工程因质量事故未能复工。

  三、桂冠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协议;泳臣公司返还投资款、利息、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认为,合同解除后违约方的责任承担方式不表现为支付违约金,判决:解除协议;泳臣公司返还桂冠公司购房款11050万元、赔偿损失13123.3万元。

  四、泳臣公司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判决:解除协议;泳臣公司返还桂冠公司11050万元,并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泳臣公司赔偿桂冠公司损失1000万元。

  裁判要点

  本案的败诉原因是合同解除后不能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最高法院认为,解除合同后违约方的责任承担方式不表现为支付违约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对桂冠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主张,最高法院不予支持。

  实务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

  一、我们认为,本案例的裁判规则不具有普遍性,经检索最高法院的其他判例,我们检索到一些支持合同解除后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的案例。

  二、合同解除后主张赔偿损失的,一定要列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遭受的损失金额。本案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根据价格上涨损失的评估报告,判决泳臣公司赔偿桂冠公司损失13123.3万元。然而最高法院不予认可,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判决的13123.3万元赔偿金降低到1000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解除后的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的补充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