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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处了管制了之后,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是二日;此外,留置一日折抵的拘役和有期徒刑均为一日。管制与拘役的不同有性质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和刑期不同。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院判处了管制了之后,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几日

  法院判处了管制了之后,留置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管制与拘役有哪些不同

  1.性质不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而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

  2.适用对象不同。

  3.刑期不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三、刑事强制措施如何正确折抵刑期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也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