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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还有可能保住性命,处理的情形包括:被告人不服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上诉就有可能改判;如果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一、一审被判死刑还能保住性命吗

  1、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还有可能保住性命,被告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保命:

  (1)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就有可能改判;

  (2)如果是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3)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如果复核不需要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执行;

  (4)在执行死刑前,会对死刑执行进行审查,发现以下情形的,会停止执行死刑:

  ①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②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③罪犯正在怀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二、死刑复核的程序

  按规定,法院提请死刑复核的程序应该如下进行:

  1、中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没上诉、检察院没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会在十日内报请高院复核。高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就会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要不同意的,会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高院裁定维持的,会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没去上诉、检察院也没抗诉的,需要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如果最高院核准通过的,就会准予死刑,该立即执行的,就会立即执行,否则就会发回重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还有可能保住性命,处理的情形包括:被告人不服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上诉就有可能改判;如果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