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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主张违约损失,合同肯定不会因为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就失去了法律效力。违约的法律责任本来就是法定的,并不以双方的约定为前提条件,只不过,提前写明违约金,这是签合同时候的一个基本常识。

一、合同法规定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

可以,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如下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合同没有违约金,并不代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仍然需要赔偿,只是赔偿金额和方式不一样。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对违约方比较有利,没有违约方必须举证自己的损失才能获得补偿。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仅仅是没有注明违约金的金额,那么违约金依旧是存在的,需要根据条款协商确定违约金的金额。

二、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

1、守法的原则

2、自愿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

(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

(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 (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

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

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

4、诚实信用的原则

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不能因为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就能肆无忌惮的违约了。而且,正常情况下违约的代价也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了,有可能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然需要接着履行法定义务。意思就是,有什么问题在签合同之前都要充分考虑清楚,签合同是需要理智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