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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靠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

挂靠签订的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施工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5、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合同;

6、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所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生活中,施工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不限于上述的几种,还有很多其他情形的。因而,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来确定合同是否有效的,这方面要是无法自行确定的,可以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下。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挂靠买卖合同,如果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